自学考试是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考生报名自考,可以获得国家认可的本专科学历。对于河南自考法律专业的考生,必须要参加00261《行政法学》考试,这是考生的必考科目。本文就00261行政法学大纲第十三章司法审查(二)为大家做一个介绍。(河南自考报考指南)(行政法学考试大纲)
第十三章司法审查(二)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司法审查的标准及其法律适用;掌握司法审查的审理程序及司法审查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的适用条件。
课程内容
1.1司法审查的标准
1.1.1合法性审查标准
1.1.2合理性审查标准
1.2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
1.2.1司法审查的法律依据
1.2.2司法审查中的“参照规章”
1.2.3司法审查中的规范冲突及其选择适用
1.3司法审查的审理程序
1.3.1第一审程序
1.3.2第二审程序
1.3.3审判监督程序
1.4司法审查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1.4.1司法审查判决
1.4.2司法审查裁定
1.4.3司法审查决定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司法审查的标准
识记:(1)超越职权;(2)滥用职权;(3)显失公正。
领会:(1)合法性审查标准;(2)合理性审查标准。
(二)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
领会:(1)司法审查的法律依据;(2)司法审查中的“参照规章”;(3)司法审查中行政法律规范的冲突状况;(4)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原则。
(三)司法审查的审理程序
识记:(1)第一审程序;(2)第二审程序;(3)审判监督程序。
领会:(1)第二审程序的特点;(2)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国区
(四)司法审查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识记:(1)司法审查判决;(2)司法审查裁定;(3)司法审查决定;(4)维持判决;(5)撤销判决;(6)履行判决;(7)变更判决;(8)判决驳回诉讼请求;(9)行政赔偿判决;(10)确认判决。
领会:(1)司法审查判决的种类;(2)司法审查裁定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3)司法审查决定的适用范围。
本章关键问题
本章的关键问题是结合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熟悉我国司法审查的标准及其法律适用规则;掌握我国司法审查的审理程序及司法审查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应当学会通过个案分析,来提高运用法学原理和法律制度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上就是“00261行政法学(河南自考)大纲第十三章司法审查(二)”等内容的介绍,自考学历含金量高,社会认可度比较好,对于很多学历不高的朋友,是很难得的提升学历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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