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是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法律专业的考试科目,课程代码为00261。对于报名自考法律专业的考生,了解行政法学考试大纲是很有必要的,老师在这里就行政法学大纲第十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为大家做一个基本的介绍,供大家参考。(河南自考报考指南)(行政法学考试大纲)
第十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行政违法的概念、特征、分类、构成要件和行政不当的概念、特征;明确行政责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掌握不同违法主体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的形式。
课程内容
1.1.行政违法
1.1.1、行政违法的概念及特征
11.2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1.1.3行政违法的分类
1.1.4行政不当
1.1.5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的法律效果
1.2行政责任
1.2.1行政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1.2.2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2.3行政侵权责任的概念
1.2.4行政责任的追究和免除
1.3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1.3.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3.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1.3.3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行政违法
识记:(1)行政违法;(2)违法行政;(3)作为行政违法;(4)不作为行政违法;(5)行政不当。
领会:(1)行政违法的特征;(2)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3)行政违法的分类;(4)行政不当的特征。
(二)行政责任
识记:(1)行政责任;(2)行政侵权责任;(3)责任法定原则;(4)正当防卫;(5)紧急避险。
领会:(1)行政责任的特征;(2)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3)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4)行政责任的追究和免除。
(三)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识记:(1)行政处分;(2)行政赔偿。
领会:(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3)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本章关键问题
本章关键问题是要了解行政违法、行政不当的基本含义与特征;明晰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要熟悉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掌握不同违法主体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的形式。尤其是要结合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规定,明确公务员行政违法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种类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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