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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考00261行政法学大纲第五章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3-03-21 14:58:09 访问量:

本文就00261行政法学(河南自考)大纲第五章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为大家介绍一下。

  《行政法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法律专业的考试科目,课程代码为00261。了解考试大纲,对于自学考试考生来讲,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大纲是考生复习备考的重要参考。本文就00261行政法学(河南自考)大纲第五章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为大家介绍一下。(河南自考报考指南)(行政法学考试大纲
 

第五章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弄清抽象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明确行政立法的概念、特点、分类和行政立法的主体、权限、原则、程序;掌握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特征、作用等。
 

课程内容

  1.1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1.1.1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1.1.2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

  1.1.3抽象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

  1.2行政立法行为

  1.2.1行政立法的概念与特点

  1.2.2行政立法的分类

  1.2.3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

  1.2.4行政立法的原则

  1.2.5行政立法的程序

  1.2.6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1.3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1.3.1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和特征

  1.3.2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作用

  1.3.3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1.3.4完善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程序

  1.3.5对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识记:抽象行政行为。

  领会:(1)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2)行政立法有效成立的要件;(3)其他抽象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二)行政立法行为

  识记:(1)行政立法;(2)一般授权立法;(3)特别授权立法;(4)中央行政立法;(5)地方行政立法;(6)执行性立法;(7)补充性立法;(8)试验性立法。

  领会:(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2)行政立法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3)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4)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立法的区别;(5)行政立法的主体有哪些;(6)行政立法的原则;(7)行政立法的程序;(8)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应用:试分析行政立法权限的划分。

  (三)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识记:其他规范性文件。

  领会:(1)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特征;(2)其他规范性文件与行政立法的关系;(3)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关系;(4)其他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5)对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应用:(1)联系实际,分析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作用;(2)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3)应当如何完善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程序。
 

本章关键问题

  本章关键问题是要了解以行政立法为核心的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弄清抽象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要重点理解行政立法的概念、分类、特点和行政立法的主体、权限、原则、程序;在此前提下进一步掌握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特征、作用等。
 

  以上就是“00261行政法学(河南自考)大纲第五章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等内容的介绍,自学考试每年两次报考机会,很多朋友参加考试,学历是被国家认可的,学信网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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