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是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每年有两次报考机会。对于河南自考法律专业的考生,必须要参加00261《行政法学》课程考试,这是必考科目之一,本文就00261行政法学<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为大家介绍一下。(河南自考报考指南)(行政法学考试大纲)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法律体系是一国各部门法所组成的有机整体。行政法是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这是因为:
第一,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力、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关系是当代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现代政府的活动领域广,行政关系触及面大。因此,无论从深度还是从广度上看,行政关系的影响都要比民事关系、刑事关系的影响更为深远。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调整行政关系及在其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行政法,地位相当显著。
第二,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西方学者霍兰德甚至把宪法典叫做“静态的宪法”,而把行政法叫做“动态的宪法”。我国也有不少学者称行政法为“小宪法”,原因在于:首先,行政法是实施有关现代国家机构之间关系的宪法规范的主要法律,具有保障和监督对社会有广泛影响的行政管理的作用。其次,行政法是实施宪法确定的各项国家政策的主要法律。
第三,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现代国家的行政机关已经越来越多地“干预”民事活动;行政法的调整范围也逐渐扩及某些传统上认为应属民法调整的领域。例如,传统上,人们认为民事纠纷应属民法调整范围,但现在,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普遍建立了行政裁决制度,使得行政法也可以调整这方面的社会关系了。可见,行政法正在不断地影响着其他部门法。
综上所述,可以断言,行政法的确是仅次于宪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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