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教学站点:
为规范教务管理,现就参加网上学习的学员课程学习成绩的生成与报送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的生成。各站点要通知并督促学员按照新修订的网上学习教学计划,按时参加网上学习(第一、三学期在3月至8月,第二、四学期在9月至次年2月,第五学期在3月至5月)。要在每学期结束前及时记载其网上课程学习成绩,并要按照线下考试成绩占70℅、网上学习成绩占30℅的比例,综合得出学员该课程的结业成绩。
二、成绩的报送。各站点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网上学习教学计划,按学期及时汇总学员的学习成绩,连同学员的线下考试试卷,按时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报送时间:8月底以前报送第一、三学期,2月底以前报送第二、四学期,6月20日前报送第五学期。
三、成绩的管理。学员的课程学习成绩必须是线下考试和网上学习的成绩综合,二者缺一不可。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将根据网络平台管理方提供的每学期学员网上课程学习成绩,结合抽查各站点提供的学员试卷及成绩,复核各站点上报的学员课程学习成绩。
四、未进行网上学习的相关专业的学员,按照原教学计划,综合其参加面授辅导情况和线下考试成绩,生成其课程学习成绩。其成绩和试卷报送时间按上述第二条执行。
本通知精神自2015级始正式实施。
各站点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学员学习过程的监督,按时报送学员成绩等有关材料,规范成人教育的教务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健康运行。
南阳师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6月15日
相关阅读:南阳师范学院成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