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对学历性质限制“全日制”,既满足了诸多考生的正当需要,也尊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无论《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还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都没规定公务员招录必须是全日制学历才能报考。
遗憾的是,揆诸媒体报道,一些地方把规定当成了耳旁风。“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成了硬杠杠,如果是“非全日制”,任你再优秀,连报名公务员考试的机会都没有。这种不公平的对待,给“非全日制”考生造成了实质性伤害。
在一些人看来,非全日制是混出来的,给钱就能上,有关系就能过关,走个过场就能拿到学位证书。殊不知,这是老黄历了。如今,国家对非全日制的要求同样严格。
在人才使用上应该“不拘一格”。不拘一格不是不要“格”,而是不能拘泥于一“格”。如果设置条件过多,乃至任性设置羞辱性条件、故意标注歧视性条款,则不仅不利于人才脱颖而出,更有可能触犯法律。
德州遴选机关不再对学历性质限制“全日制”,开了个好头。其他地方应及时跟进,该纠偏的纠偏,该优化的优化,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规定。为此,有关部门应要求各地进行排查,督促各地严格向中央规定看齐,对我行我素、阳奉阴违的地方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