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一考试成绩查询公告
特别提示:考生在成绩查询期间务必要认真核对自己的学位授予单位(即:考生申请获取学士学位的高校),如有差错,请立即根据成绩查询系统的提示进行纠错,逾期不再受理。
1. 查询时间:2019年5月10日0时至2019年5月15日24时。
2. 成绩查询结果分为“成绩合格”和“成绩不合格”两种。
3. 成绩查询结果页面设有“合格成绩报告单”打印功能,旨在方便成绩合格考生向其学位授予单位出具考试成绩结果。网上打印的成绩查询结果不能等同于合格成绩单使用。合格成绩单将以正式文件发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不单独打印合格成绩单。
4. 考生在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姓名、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成绩。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19〕36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在今年考试中有“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等违规行为的考生,除取消当年考试成绩外,还给予停考3年的处理。
5. 在我省“借考”的省外高校考生的合格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挂号邮寄给学校所在省的省学位办,另一份挂号邮寄给学位授予单位校(院)长办公室(由其转交该校成人学士学位管理部门)。
6.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于2019年5月15日24时前通过成绩查询系统在线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工作逾期不予办理。成绩复核结果随合格成绩单发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7. 注意事项:学位证书是由学位授予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授予,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决定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及办理程序。因此,考生通过考试后应主动与自己的学位授予单位保持联系,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学士学位申请事宜。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