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教学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成人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校外教学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高〔2008〕648号)要求,现将2015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工作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7月至9月
二、检查内容
1、教学点建设工作
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队伍、管理制度、招生宣传等;
2、教学点教学管理工作
教务管理:教学计划执行、面授教学安排、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教学管理等
学籍管理:新生注册、学籍异动、毕业生信息等;
教材管理:教材质量等;
考试管理:考试组织、考风考纪、试卷管理等;
3、教学点其它相关检查工作。
三、检查站点
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的校外教学点
四、检查方法
1、教学点自检自查:教学点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对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数站评估要求,对照《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3)和《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4)切实开展自检自查,认真自评总结;
2、主办学校实地检查: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检查组分赴各校外教学点,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座谈等形式进行检查,具体分组见《2015年校外教学点检查分组情况一览表》(附件2);
3、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各检查组根据《2015年校外教学点工作检查综合评价表》(附件1)对教学点综合评价。
五、要求
各校外教学点按要求积极准备、认真落实、实事求是做好检查相关工作。希望各教学点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办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管理水平。
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6月23日
附件:
1、2015年校外教学点工作检查综合评价表(略)
2、2015年校外教学点检查分组情况一览表(略)
3、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略)
4、河南省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自评结果汇总表(略)
5、教学环节与教学活动安排明细和要求
1、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环节应含有:讲授课、辅导课、实验课、习题课、自学、作业、考试(考核)、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答辩等教学环节。
2、课程类别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课、计算机基础课等。
专业基础课:指与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础课程以及师范类专业必须开设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课程。。
专业课:指学生必须掌握的本专业的专业理论课程。
3、总学时数与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总学时数根据不同层次和不同学习形式确定,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教学特点,适量设置。
函授、业余类学时分配表
层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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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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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升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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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起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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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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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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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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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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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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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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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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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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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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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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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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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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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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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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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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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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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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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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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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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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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时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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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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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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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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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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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时数包括:讲授课、实验课、辅导课、习题课、考试(考核)、毕业论文指导、 毕业答辩等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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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环节及课程类别学时比例结构:
(1)教学环节学时比例结构:
面授时数(含讲授、辅导、实验、考试、论文指导等时数)与自学时数的比例按1:2的比例结构;毕业论文(设计)专科按100-120学时,本科按120-150学时安排;
(2)课程类别学时比例结构如下:
公共必修课20-25%;专业基础课20-25%;专业课50-60%。
6、教学计划几点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行为,加强科学规范管理,保证和提高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质量,严肃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特做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1、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得删减;
2、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总学时数与课程类别、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得删减;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调节性增减;
3、对于课程类别学时比例结构,各专业可适当根据专业特点进行调节性变动;但是要基本上杜绝有什么师资开什么课程的现象;
4、函授、业余类学习形式的教学计划,原则上按学年划分,集中面授、辅导、实验、考核等环节主要在暑假期间进行;年面授时数不少于180学时,年面授时间不少于30天(每天按6学时计);
5、科学合理安排各次面授课程,不得空课。最后一次面授主要安排部分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等。
6、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采取考试的考核方式,技能课和专题讲座可以采取考查的考核方式。
7、每20学时(含所有学时)计1学分,按整学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