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一支适应我校成人教育发展需求的兼职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乡市医学类学院成人教育兼职教师是指新乡市医学类学院面向社会聘请的承担我校成人教育教学任务的人员。
第二章 专业及课程
第三条:成人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主要涉及专科和本科层次临床医学、护理学(护理)、药学、口腔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等专业。具备以上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课程授课资格的教师均可申请参加遴选。
第三章 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第五条: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精通所授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具有与所承担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成人教育教学任务。
第六条: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教龄3年以上。
第七条: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和备课,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纸质教案和电子教案完备。
第八条: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在学科教学中,教育技术能力达到学科教学要求。
第九条: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备完成规定教学任务的身体素质。
第十条:服从成人教育学院统一协调,主动接受、配合成人教育学院的教学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的原则,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并就教学相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参加成人教育学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的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撰写相关教研论文。
第十三条:认真辅导学生,能够通过面对面的辅导和网络辅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教书育人,协助班主任或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收集有关教学信息,总结教学经验,以指导今后的教学工作。
第四章 聘任原则和程序
第十五条:坚持“德才兼顾、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组建兼职教师队伍。
第十六条: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各招生宣传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根据聘任条件推荐。每门课程至少推荐2名以上教师。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需填写《新乡市医学类学院成人教育兼职教师登记表》(见附件1),由各单位总上报。
第十七条:我校成人教育学院组织审核,确定聘任教师名单,由学校下发文件,并颁发聘书。
第五章 管理
第十八条: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由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负责。
第十九条:对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一次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重点是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关系。
第二十条:各合作单位协助成人教育学院做好本单位所属兼职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不断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合理安排教学任务。
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一条:兼职教师按教学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后,按标准领取教学酬金。教学酬金由各工作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成人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