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13日,国家开发银行陆续向河南省省内高校和考往省外高校的学生发放201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9.65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62万人,贷款量和资助困难学生人数较去年分别增长了69.8%、44.7%,创历史新高。其中: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6.81亿元,资助学生12.89万人,分别较去年增长36.3%、24.7%;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83亿元,资助学生3.73万人,分别较去年增长3.1倍、2.2倍。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再次取得重大突破。
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再上新台阶,得益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市县级资助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调整。一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导向作用凸显。
自2004年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建立国家助学贷款“河南模式”以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实现“应贷尽贷”的同时,有效地防范了贷款风险,实现了“河南模式”的良性运行。至今年10月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到期本金累计达17.33亿元,本金违约率下降到3%,远低于我省确定的14%的风险补偿金比例。根据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陆续落实奖励资金1.09亿元,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充分调动了高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和加强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贷款量显著提高。
二是市、县级学生资助机构队伍建设和资助宣传成效显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呈井喷式增长。自省政府决定从2013年开始实施生源地贷款政策以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把市、县级学生资助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作为资助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通过标准化建设、工作考核和资金奖补等方式,强力推进。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144个县(市、区)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别占市、县(市、区)总数的100%、91%,并充实了工作人员,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与此同时,省教育厅制订了《河南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宣传长效机制,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我省教育宣传的重点,在全省持续开展了大规模的生源地贷款政策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使生源地贷款量大幅度增加。三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生均资助标准显著提高。今年7月18日,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由每生每年6000元调整至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使全省生均贷款量由上年的4946元提高到今年的5805元,客观上增加了贷款总量。
据统计,自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河南省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7.92亿元,资助学生118.78万人次,其中:高校国家助学贷款54.4亿元,资助学生113.9万人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52亿元,资助学生4.88万人次。为“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一资助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